教育条线 “五条禁令”
发布时间:200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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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校长室
录入者:董小方
教育条线 “五条禁令”:
1、 严禁讽刺、挖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 严禁在上课时使用通讯工具;
3、 严禁有偿家教和参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文化补习活动;
4、 严禁酒后上班值班;
5、 严禁在工作场所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
——新北区社会事业局作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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