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第二届“英才少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02   点击:   来源:教导处   录入者:王玉

关于开展校第二届“英才少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英才少年”的评选表彰活动,树立学生身边的典型形象,引导学生践行中华美德、弘扬代英精神、学习先进典型、营造健康和谐的校园氛围,培养时代新人。 

二、评选范围:

全校在校学生

三、评选类别及标准:

1、勤奋好学少年——学习勤奋,成绩一直名列年级前五名;近3年内获校级以上表彰奖励者优先;

2、文明礼仪少年——礼貌待人,言语谦和,行为文明,举止得体,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和社会公德,赢得师生好评。

3、自强自立少年——身处逆境,但不屈服,热爱生活,乐观自信,积极进取;

4、诚实守信少年——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对人真诚守信,对事踏实负责;

5、尊老爱亲少年——理解父母、感恩父母、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关爱亲人,

尽心尽责;

6、助人为乐少年——在学习生活中长期坚持帮助有困难的同学,主动参加志愿者活动,奉献爱心;

7、尽责奉献少年——热心参与班级、学校工作,有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工作能力强,成效显著;

8、勤俭节约少年——勤俭节约,生活有规律,主动为班级节电、节水;

三、评选办法

1、评选年级“英才少年”

各年级对照八类“英才少年”的标准,将名额分解到各班级,经所在班级学生民主推荐,并征求任课老师意见的基础上产生候选人8名,要求班主任撰写好学生优秀事迹介绍材料(最好形成PPT),将名单和材料上报教导处。

2、评选校级“英才少年”

学校根据各年级上报的学生先进事迹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评出校级“英才少年”8名,予以表彰奖励。

3、所有评出的“英才少年”均颁发荣誉证书,校级“英才少年”在橱窗或电子视频上展示其先进事迹。以后区级及以上学生荣誉均在“英才少年”中推荐。

四,评选时间

“英才少年”在每学年第二学期四月份评选一次。

校长室、教导处

2014年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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