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区小河中学“学校道德讲堂”建设
实施方案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推进我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根据《新北区“道德讲堂”建设实施意见》和《常州市中小学校“学校道德讲堂”建设实施意见》精神,针对我校学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为指导,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打造优质教育,培育“四有”新人为宗旨,加强对学生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四德”教育,全面提升学生思想道德素质。
(二)工作目标:以提升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养为核心,把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美德融入学生的心中,倡导“在家中为长辈尽孝心,在学校为同学送关心,在社会为他人献爱心”的时代风尚,奉献社会,提升自己,努力达到“教育一代人,引导两代人,影响三代人”的目标。
二、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统一认识,切实加强对“学校道德讲堂”建设工作的领导
学校将利用召开教职工会议、退教协会活动、升旗仪式、校园橱窗、校园网站等多种途径,向全校师生广泛宣传市区中小学校开展建设的实施意见,使全校上下充分认识到开展“学校道德讲堂”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由一把手校长任组长,分管德育副校长任副组长的“学校道德讲堂”领导小组,并将本项工作扎口政教处、团委办公室,由团委书记王玉担任联络员,形成学校上下联通的管理组织,协调“学校道德讲堂”各项工作和活动的开展。
(二)成立“学校道德讲堂”领导小组、建立“学校道德讲堂”宣讲队伍
组长:马玉平(校长)
副组长:董小方(分管校长)
联络员:王玉(团委书记)
组员:陆群一(政教处主任)、黄治忠(政教处副主任)、王鹤强(校长办公室主任)、倪国平(总务处主任)、邹玉坤(退教协会会长)、王彧(法制副校长)、邵红亚(政治老师)、何伟(家长代表)及各班主任。
学校将利用自身师资优势,重点发挥学校德育干部、思想政治教师和班主任的作用;学校还将运用社区教育资源,配好 “学校道德讲堂”的兼职宣讲员;吸收学生家长中的优秀代表等作为特邀宣讲员;丰富 “学校道德讲堂”的宣讲队伍。
(三)创新方法,丰富“学校道德讲堂”的内容和形式
第一,学校首先召开“学校道德讲堂”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并特邀校外法制副校长、退教协会会长及学生家长一同参加会议,研究商量“学校道德讲堂”工作如何开展,实行分工合作,制定工作计划,将具体活动落实到人,提出开展活动的具体要求。
第二,针对青少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要求“学校道德讲堂”的内容必须贴近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实际,必须针对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问题和困惑,必须符合学生生理和心理发展的需求。形式必须符合青少年身心特点,喜闻乐见的丰富多彩的活动。(详见“学校道德讲堂”活动计划)
第三,制定我校“学校道德讲堂”相关工作制度。确保本项工作有制度有保障、人员有保障、内容有保障、物质设施有保障。
第四,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络、报刊、电视、广播等各类媒体,交流和介绍“学校道德讲堂”的工作成绩和经验,促进 “学校道德讲堂”建设水平的持续提高。
第五,加强物质保障,结合本校实际开辟“学校道德讲堂”场所,并确保物资、经费的落实。
第六,开展 “学校道德讲堂”建设考核评价机制,一方面,对于开展本次活动表现突出的老师,学校给予表彰奖励;另一方面,对于学生在参加本次活动过程中成绩优异的给予表扬鼓励;将班主任参与本次活动情况纳入班级考核、评先推优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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