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上报第六批市中小学教坛新秀和教学能手评选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05   点击:   来源:教导处   录入者: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关于推荐、评选第六批常州市中小学教坛新秀和教学能手的通知》(常教人〔201362号)精神(详见附件),第六批常州市中小学教坛新秀和教学能手的评选由各辖区教育部门根据评选条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经过综合评审、公示后确定并报送名单。为做好我区的相关推荐和评审工作,现就报送评选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材料时间1114日(周四)前。

二、上报地点及联系方式:局组织人事处(区政府512室),“推荐汇总表”(附件七、八)电子稿发送邮箱:xbzaj@{域名已经过期},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5177992

三、相关注意点及口径:

1.青年教师在收集材料时要重点注意以下材料:班主任工作情况、年度考核情况、区级以上公开课和评优课情况、区级以上论文、案例等获奖和发表情况、课题研究情况、获得的区级以上综合性荣誉和专项荣誉情况,音体美等学科教师辅导学生获区级以上荣誉和奖励的情况。

2.参评材料的时限界定:文件评选条件中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明确规定的按近五年计算,即从200891日起算至20131114日材料上报日。

3.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统一用“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九)替代。

4.参评对象(任教四年级及以上教师)学生满意度测评工作由各单位按要求自行组织,“学生满意度测评表”(附件五)留学校保存备查。

5.“评选呈报表”一式两份,务必用A4纸正反打印。

6.各单位要对照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对不符合基本条件的一律不得申报。要安排专人负责审核申报对象的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全。所有复印件均要核实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

7.每份申报材料均要按规定顺序分类整理并装订成册,装订的材料要附目录(参见附件三),目录要求能反映每一页的内容。同时,每份申报材料均要装入档案袋,并加贴封面(附件十一),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将不予接收。

附件:《关于推荐、评选第六批常州市中小学教坛新秀和教学能手的通知》

                     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2013年11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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