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评选常州市第十一批中小学及第三批职教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区教研室:
现将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常州市第十一批中小学及第三批职教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常教人[2014]4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区推荐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重点推荐
(一)市下达给我区重点推荐的名额分别是骨干教师20名、学科带头人8名。因此,各校在重点推荐的过程中,一定要对照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宁缺勿滥,要把本校确实优秀且在全区范围内有较高影响力的教师推荐出来。原则上教师数超过100人的学校可重点推荐3名(骨干教师2名和学科带头人1名),教师数不足50人的推荐1名,其他学校不超过2名。
(二)局将按市下达的推荐名额择优选拔推荐对象参加市级综合评审。凡未通过市综合评审的人员,一并纳入自主报名范围参加常规考评。
(三)重点推荐对象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材料及要求
(1)按附件6“重点推荐对象材料目录清单”要求提供相应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凡复印件均需学校审核盖章,《候选人所任教班级学生满意度测评汇总表》(附件13)放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后并编入目录。学生满意度测评工作由学校组织,《候选人所任教班级学生满意度测评表》(附件12,任教四年级及以上班级的教师测评)由单位妥善保存一年。
(2)以校为单位同时填报《常州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重点推荐对象信息汇总表》(附件7)和《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自主报名汇总表》或《常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自主报名汇总表》(附件8),在附件8中重点推荐对象名单列于表内前列并在备注栏中注明。
(3)单位填写《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重点推荐审核表》或《常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重点推荐审核表》(附件10,一式一份,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二、关于自主报名
各校对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附件1、2)组织教师报名,以校为单位分别填报《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自主报名汇总表》或《常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自主报名汇总表》(附件8)。
各校要高度重视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评选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审核申报人员的材料和报名信息,确保候选人符合申报条件,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所有材料以校为单位于
附件:常教人[2014]42号文件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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