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红歌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26   点击:   来源:教导处   录入者:

各位班主任、老师及同学:

为了加强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学生的爱国主义意识,进一步提升班级的凝聚力,经学校研究决定于本学期的12月下旬举行初中年级“唱红歌曲,弘爱国情”合唱比赛。要求如下:

一、以班级为单位。

二、曲目自选,但体裁必须以爱国为主题。

三、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独唱、对唱、重唱但最后必须合唱。

四、可以利用音乐课﹝音乐老师排练﹞,班会课、自习课等时间进行排练。

五、比赛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具体时间到时候另行通知。敬请各班的班主任积极动员本班学生参加比赛。

六、各班在111日前确定参赛曲目报教导处马新华老师处,并与本班音乐老师联系,以便音老师辅导培训。

 

                                                         

 

 

新北区小河中学校长室

教导处

音美组

201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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