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校本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充分发挥校本培训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中的作用,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以教师任职学校为基地,紧紧围绕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立足于学校和教师专业发展的实际,以解决学校教育教学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提高广大教师实施新课程能力和教育创新能力为重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校本培训活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营造教师终身教育和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格局。
二、培训目标
通过开展校本培训工作,广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能更新教育理念,拓宽知识视野,优化知识结构,培养创新精神,成为师德高尚、素质优良、充满活力、能适应和推进素质教育需要的新型教师。
三、基本原则
1、以校为本原则。各学校是培训的发起者和组织者,要成立校本培训领导小组,制定周密的培训计划,建立管理与评价制度、条件保障与运行机制,使教师在真实的教育教学情境中接受全面培训。
2、校(园)长责任原则。校(园)长是校本培训的第一责任人,是校本培训的组织者、管理者和领导者,校长应带领班子成员学习教育理论,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让全校教师都积极参与。
3、因校制宜原则。各学校要联系本校实际,根据学校的发展及教师的需求,自主、灵活地选择校本培训的内容与形式,使校本培训具有本校特色,从而保证校本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自主发展原则。各校可充分挖掘校内外的培训资源,激发教师自主发展的热情,鼓励校际交流、组际交流、层际交流、合作互助。时间安排上做到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可利用暑期安排一定的时间组织集中培训,学期中灵活安排培训。
四、培训内容
校本培训内容以加强师德修养、更新业务知识、提高业务能力、提高解决问题与个案研究水平为重点,主要开展以下六个板块的培训:
1、师德教育: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为依据,以培养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勤于创新的职业素养和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廉洁从教的道德情操为重点,对教师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教师的自我修养,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培训:根据学科教学的特点和要求,加强教育学、心理学等基础理论和学科发展前沿理论的学习,要求每位教师不仅要熟悉所教年级教材,还要吃透学段教材,逐步建立并完善学科知识体系的构建,使教师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修养,不断丰富与更新学科知识。
3、教学能力和教育行为培训:按照教师教育教学基本功的要求,开展教学实践和技能培训,帮助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技能,优化课堂结构,提高课堂教学教益。引导教师对教育教学问题进行分析、反思、实践和总结,对教育教学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共享,促使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具有明确性、示范性、科学性和高效性的特点。
4、德育工作能力培训:根据新形势下德育工作的要求,积极探索德育工作的内容、实施的途径和方法。树立全面发展的德育质量观,实施知行统一的德育内容与方法,建立科学完善的评价制度,提高教师培育德智双全、身心两健的新时期学生的意识和能力。
5、信息技术能力培训:根据现代教育对信息技术能力的要求,开展新技术能力的培训,帮助教师掌握和运用信息技术,整合学科教学,提高教学效率。
6、教科研能力培训:以各级课题研究为载体,对教师进行教科研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的培训,指导教师有效地开展课题研究,将课题研究融入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提高教师的科研素质和研究能力。
五、培训形式
校本培训要注意做到集中培训与分类培训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研究相结合,既要关注过程,又要关注结果。培训的主要形式有:
1、举办专题讲座或学习交流活动。
2、组织学术沙龙或主题研讨。
3、组织教学观摩或评比活动。
4、开展技能培训。
5、进行案例分析。
6、开展课题研究。
7、组织考察学习或协作交流。
8、参加远程教育。
六、管理与考核
1、教师每人每年参加各级各类培训不少于72学时,其中校本培训为36学时(师德培训不少于8学时)。
2、每学期初各校制定好校本培训计划,校本培训计划一般应包括指导思想、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和形式、培训考核及结果的运用等方面的内容。计划后面要有详细的培训安排表,安排表上要有培训的时间、内容、形式、施训者(或责任人)、参与人员等方面的安排。
3、校本培训过程中要做好培训记录,培训记录的内容可参照安排表上的各要素记载。每次校本培训要填写好考勤表。
4、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每位教师参与校本培训的情况进行考核评定。每学期校本培训结束后各校将总结交区教师培训中心。
5、区教师培训中心在每年3月—4月份,对全区每位教师参加校本培训活动的情况进行一次审核(同时对教师参加区级各类培训活动情况也一并审核),今后在教师参加职称评定时,区不再另行对教师进行参加校本培训和区级培训情况进行审核。
6、局将适时对校本培训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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