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全区教师参加教研活动继续教育课时数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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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配合做好2012年区教师继续教育课时认定工作,现将2012年区教研活动继续教育课时认定说明如下:
1、 各校认真核定每位教师参加区教研活动原始通知,学校派出人员通知
及教师的原始活动记录,按学科、按人员填写下表
学校(盖章) 教研部门(盖章)
学科 |
教师 |
活动内容 |
时间 |
主持人 |
核定课时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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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半天活动为4课时,一天活动为8课时)
1、 各校填好表格后以校为单位集中于元月25日前到教研室盖章(联系人:周文雅 电话85127355),过时不候。学校核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 联系电话:85127251
2、 认定时间段为2012年元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3、 为逐步规范教师教研活动的继续教育课时认定,2013年教师参加区教研活动继续教育课时认定将由各教研员盖章认定(同时发课时认定证书),希各校及时提醒相关教师,同时各校及时做好教师外出教研活动的记录并保存。
新北区教研室
2013年元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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