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小河中学食物中毒应急制度
发布时间:2009-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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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小河中学食物中毒应急制度
一、处置事件组织:校长室、政教处、总务处及事件当事人所在班班主任。
二、报告程序:
1、由当事人、当事人所在班班主任向处置事件组织报告。
2、经处置事件组织核实后,由校长室在一小时内向地方防疫部门和区教育局有关部门报告。
三、处置措施: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或拨打急救中心电话“
2、做好所用食品的取样工作。食堂负责人应立即将留样食品封存(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或家庭食物所致,也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以便有关部门检验。
3、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4、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四、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全体行政人员、党员要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稳定他们的情绪。
小河中学
200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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