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推进优秀教育人才引育的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常开人才办〔2019〕14号、 常新教人〔2019〕 4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19年度优秀教育人才经费资助申报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资助政策
各单位对照《关于推进优秀教育人才引育的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附件一)上的资助对象和资助政策做好申报工作。
二、申请、确定程序
1.提交申请材料。以校为单位提交相关材料。
需提交的材料有:
(1)《常州市新北区优秀教育人才大额度经费资助申报表》(附件一P8,申请单项经费5万元以上者填报);
(2)《常州市新北区优秀教育人才经费资助申报表》(附件一P9,以校为单位填报,同时上报Excel电子表格(附件二))
(3)符合资助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需申报单位审核盖章,按资助申报表资助对象序号排列)。
2. 教育局受理并初审申请材料;
3. 提交教育局党委会议集中审核并公示;
4. 提交区人才办主任会议讨论确定;
5.下发文件。
三、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于2019年12月20日(星期五)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稿(证明材料按资助申报表资助对象序号排列)、汇总表(Excel电子表格,附件二)报区教育局组织人事处,联系人:姚老师,电话:81809870,电子邮箱:705037873@{域名已经过期}。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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